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等系列政策精神,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和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核心成员单位的平台优势与桥梁作用,经研究决定,正式成立“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OPC(个人创业公司)创业指导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名称与定位
平台名称: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OPC(个人创业公司)创业指导公共服务平台。
平台定位:坚持公益导向,面向全国OPC创业者及有创业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创业指导、专家陪跑、课程服务、资源对接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助力创业者降低创业门槛、提升创业成功率,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平台基础性公共服务不收取费用;增值定制化服务按照自愿原则另行约定。
二、组织实施
(一)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平台的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审批。
(二)实施部门:中心教育培训事业部,负责平台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和审核把关。
(三)工作小组:平台设立OPC创业指导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作为平台日常运营的执行团队。工作组的具体组成与运行机制详见《OPC创业指导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组运营管理办法》(附件3)。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可申请加入工作组(申请方式见附件4)。
三、服务对象
(一)已注册或有意注册OPC的创业者;
(二)有创业意愿的个人;
(三)各类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
(五)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服务活动的参与方。
四、核心服务内容
(一)OPC创业指导。聚焦不同业态创业者不同阶段的创业需求,定期举办创业指导研修班,提供创业路径规划、商业模式设计、风险识别与规避等专业指导,帮助创业者科学决策、理性创业。
(二)OPC创业专家陪跑。以小组制形式,由平台认证专家团队,从项目立项到落地运营全程跟踪指导,建立动态服务机制,为创业者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陪伴式服务。
(三)创业课程包配套服务。围绕OPC经营实际需求,配套企业合规、财税合规、用工风险、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创业指导、智能体构建等八大实用课程模块。
(四)资源赋能对接。整合各类合作渠道、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与专家智库资源,为平台成员提供政策解读、合规指导、行业对接等系统支撑。
五、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OPC创业指导公共服务平台正式启动运营工作。有意加入平台的各类创业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事宜:
受理部门: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教育培训事业部
联系电话:010-62863878
联系邮箱:peixun@smec.org.cn
业务咨询:李老师 010-53672179/13311125556 /13716287378
附件: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