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小企业

建设美丽中国

关于开展特聘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2-02 来源:中促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整合优质专家资源,提升培训工作的专业化与实效性,推动培训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特聘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政策解读、专业技能、管理能力、职业素养、行业专项培训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专业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2.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3.热爱培训事业,责任心强,有意愿、有能力为培训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4.品行端正,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身心健康,能保证必要的时间与精力履行专家职责;

6.自愿以独立身份参与中心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并接受中心统一管理与工作安排。

(二)专业能力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具有2年及以上课程开发或制作经验,参与项目评价良好,熟悉课程设计与制作工具者优先;

2.在相关领域具有3年及以上实践经验或2年及以上课程研发经验,能独立完成课程体系设计与内容开发;

3.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拥有3年及以上培训咨询或指导经验;

4.持有教师资格证、企业培训师等教育培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该领域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或培训实践经历。

三、专家职责

特聘专家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培训课程体系建设、课程研发及推广工作,为培训工作开展提供专业指引及参考;

2.开展培训领域相关课题研究,结合行业实际和培训需求,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支持;

3.组织推荐优质培训案例,开展培训经验交流、授课技巧分享等活动,对培训相关政策、专业知识进行解读宣传;

4.参加各类培训系列活动,为参训对象提供授课、指导、诊断等服务,推进培训质量提升和经验共享;

5.在培训创新措施、服务形式优化等方面建言献策,助力完善培训服务体系;

6.完成中心委托的其他培训相关咨询与服务工作。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中心教育培训事业部具体组织实施,遴选程序详见《特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请申报人按需填写《特聘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特聘专家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

2.特聘专家实行聘任制与动态管理,中心提供相应工作支持;

3.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自行留存备份。

六、联系方式

申报相关事宜请联系:

范老师 010-62863878

李老师 010-53679758

王老师 13911855917

赵老师 18519804111

邮箱:peixun@smec.org.cn

 

附件:

1.《特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pdf

2.《特聘专家申请表》.pdf

 

特此通知。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月30日